1月5日,区市场监管局召开煤炭经营单位约谈会,市场监管局执法中队和主管业务科室及全区煤炭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场监管局局长冷相钊主持会议。
会上,煤炭经营单位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副局长兰书方传达了《德州市燃煤污染防治办法》德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并要求煤炭经营单位自觉做到:一是强化台账登记报备制度,规范企业经营;二是强化煤炭报检报备制度,企业自律经营;三是强化自觉守法意识,依法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执法中队李德国队长就承诺书和购销台账的内容进行了讲解。
最后,冷相钊同志强调,一是煤炭经营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加环保意识,承担社会责任;二是煤炭经营单位必须保证煤炭产品质量,对经销劣质煤炭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三经销单位是要规范经营,配合做好劣质煤管控工作。